2022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在厦门举行******
中新社厦门12月20日电 (记者 闫旭 杨伏山)2022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20日在厦门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沪宁向两岸企业家峰会理事会发贺信。
王沪宁指出,本届峰会以“建构产业合作新模式,打造绿色数字新经济”为主题,抓住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聚焦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等促进两岸合作,充分体现两岸同胞携手发展、融合发展的共同愿望,必将为两岸同胞交流合作注入新动力、开拓新空间、带来新收获。
王沪宁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两岸同胞共同的事业。希望两岸企业家做新时代新征程上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希望峰会双方理事会广泛团结两岸企业界、工商界,秉持民族大义,把握时代大势,为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推进祖国统一进程而持续奋斗。
峰会大陆方面理事长郭金龙和台湾方面理事长刘兆玄、副理事长陈瑞隆等出席年会,300多位两岸工商界人士参会。
刘兆玄自2021年9月接任峰会台湾方面理事长以来,首度来大陆参加年会活动。他表示,峰会一方面要继续坚定两岸互利共赢、合作发展的信念,努力推动既定的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审时度势、改弦更张,为两岸的产业合作厘清未来大方向、擘画发展新蓝图。
郭金龙在年会开幕式上致辞时强调,大陆一直是台湾地区最大出口市场、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台商岛外投资第一大目的地,这些已成为促进两岸经贸交流、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坚实基础。他希望两岸企业家顺应大势、抢抓机遇,完善经济布局,拥抱内需市场,参与大陆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向绿色低碳、数字赋能转型升级,在资金、技术、管理、标准、品牌、渠道等方面加强合作,汇聚起高质量发展合力。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总经理助理朱立峰、台湾大学科技政策暨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长詹文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建宇等,在年会上围绕数字化转型、绿色丝绸之路建设、两岸企业合作等议题作主题演讲。
两岸企业家峰会成立于2013年,已成为两岸层级最高、最具权威的企业家交流合作平台,跻身包括两岸两会协商、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海峡论坛在内的两岸最具影响力的四大交流合作平台。(完)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